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2月21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7〕464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哈尔滨天烨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1月25日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黑龙江安泰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哈尔滨天烨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哈尔滨天烨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11人组成。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于会议审议,形成了《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凯发官网首页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